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溶解固形物的测定(重量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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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公司官网 发布日期:2014-09-12 10:58:50 浏览次数:3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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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1576—2001 A4 溶解固形物的测定(重量注)
A4.1 概要
A4.1.1 溶解固形物是指已被分离悬浮固形物后的滤液经蒸发干燥所得的残渣。
A4.2 仪器
A4.2.1 水浴锅或400mL烧杯。
A4.2.2 100~200mL瓷蒸发皿。
A4.3 测定方法
A4.3.1 取一定量已过滤充分摇匀的澄清水样(水样体积应使蒸干残留物的重量在100mg左右),逐次注入经烘干至恒重的蒸发皿中,在水浴锅上蒸干。
注:为防止蒸干、烘干过程中落人杂物而影响试验结果,必须在蒸发皿上放置玻璃三角架并加盖表面皿。
A4.3.2 将已蒸干的样品连同蒸发皿移入105~110℃的烘箱中烘2h。
A4.3.3 取出蒸发皿放在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迅速称重。
A4.3.4 在相同条件下烘0.5h,冷却后称量,如此反复操作直至恒重。
A4.3.5 溶解固形物含量( RG)按式(A2)计算:
式中:G1——蒸干残留物与蒸发皿的总重量,mg;
G2——蒸发皿的重量,mg;
V——水样的体积,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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